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 經考核,電力、煤炭、煉鐵、煉鋼等18個行業(yè)均完成了2014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目標任務。全國共淘汰電力產能486萬千瓦、煤炭2.3億噸、煉鐵2823萬噸、煉鋼3113萬噸、焦炭1853萬噸、鐵合金262萬噸、電石194萬噸、電解鋁51萬噸、銅冶煉76萬噸、鉛冶煉36萬噸、水泥(熟料及粉磨能力)8773萬噸、平板玻璃3760萬重量箱、造紙547萬噸、制革622萬標張、印染20.9億米、化纖11萬噸、鉛蓄電池(極板及組裝)3020萬千伏安時、稀土11.4萬噸(見附件)。 安徽省鋼鐵行業(yè)、江西省煤炭和稀土行業(yè)、山東省煤炭行業(yè)未完成2014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任務,其余地區(qū)均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任務。 按照《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》要求,安徽、江西、山東三省人民政府應在本公告發(fā)布后一個月內向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國家能源局提出書面整改措施,限期整改。協(xié)調小組相關部門將進行跟蹤和督促。 附件:2014年分地區(qū)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情況.pdf 2015年11月4日
國家能源局
公 告
2015年 第69號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》(國發(fā)〔2010〕7號)、《關于印發(fā)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工信部聯(lián)產業(yè)〔2011〕46號)要求,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部際協(xié)調小組(以下簡稱協(xié)調小組)對各省(區(qū)、市)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14年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進行了考核,現(xiàn)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予以公告。